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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07-10-24 16:54:10 |
录入:准格尔在线 |
本报讯 记者周勋 通讯员徐建伟报道:今年以来,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积极服务于我旗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 切实抓好普法宣传工作。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普及宣传,开展了较为大型的宣传活动5次,发放资料8000多份,受教育干部群众2万多人;积极参与全旗“心系农村、服务百姓”大型宣传活动,发放了《实用法律知识问答》读本5000册、法律知识艺术光盘800张,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60多人(次);投资34万多元组织编写了《农民法律知识及政策学习资料》一书,免费向全旗农户发放。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。针对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矛盾,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高调处水平,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工作,力争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、早解决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76个,发展工作人员1920人,发展区域性、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个。认真组织开展“排查防激化、调解创四无”活动,到目前全旗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6件,调处成功438件,调处成功率达98%。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组织法律从业人员通过诉讼、非诉讼、法律咨询、公证咨询等多种方式,积极为农村各种经济实体和农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。切实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。截止目前,公证处办证389件,其中民事公证173件,经济公证216件,办证合格率达100%。律师事务所完成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3件,民事、经济、行政诉讼辩护及代理20件,非诉讼法律事务1件,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家,解答法律咨询217人(次),代写法律文书23件。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。加大对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,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,把人民群众因在劳务方面签订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中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侵害,因所购种子、化肥、农药、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低劣导致经济受到损失,因遭受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、工伤、医疗、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等情形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。简化援助申请程序,对于五保户、重残重病人员、孤寡老人以及追讨工资的农民工免于审查,从而及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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